在比赛结束后,裁判员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报分:

立即报分 :当球一结束比赛状态,或在情况允许时,裁判员应立即报分。

报分内容

首先报下一回合即将发球一方的得分数,然后报对方的得分数。

在一局比赛开始后该交换发球权时,裁判的手势应指向下一个即将发球者,也可以在报完比分后,报出下一个即将发球员的名字。

一局比赛结束时,裁判员应先报胜方运动员的姓名,然后报胜方得分数,再报负方的得分数。

使用手势表示判决

当判得分时,裁判员应将靠近得分方的手臂举起,使上臂水平,前臂垂直,手握拳向上。

当出于某种原因,回合应被判为重发球时,裁判员可以将手高举过头表示该回合结束。

使用语言

报分,以及在实行轮换发球法时的报数,裁判员应使用英语或双方运动员及裁判员均能接受的任何其它语言。

显示比分

应使用机械或电子设备显示比分,使运动员和观众都能看清楚。

记录不良行为

当运动员因不良行为受到正式警告后,应在记分牌该运动员得分处放置一个黄牌。

通过以上步骤,裁判员可以确保比赛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同时也方便运动员和观众了解比赛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