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图踢对方队员”是指 在比赛中,运动员有意图或已经采取了踢向对方队员的动作,但由于各种原因(如未踢到、被对方躲闪等)未能实际踢中对方。这种行为在足球等比赛中被视为犯规,通常会导致对方获得直接任意球的机会。

具体来说,这种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实际踢向对方队员:

运动员直接用脚或腿部尝试踢向对方队员。

未踢到对方队员:

运动员虽然做出了踢人的动作,但由于对方队员的躲闪或其他原因,未能实际踢中对方。

绊摔对方队员:

运动员用脚或腿勾绊对方下肢,或用身体的蹲伏动作绊摔对方,使对方失去平衡。

根据相关规则,企图踢对方队员的行为应判罚直接任意球,并且如果犯规地点在对方球门区内,该任意球可以在球门区内任何地点执行。

因此,企图踢对方队员是一种严重的犯规行为,不仅会对对方队员造成伤害,还会导致本方受到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