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裁判犯下乌龙球时, 通常会将进球记在守门员的名下,并在该队进球栏目中注明“乌龙球”或“OG”。这是因为乌龙球本质上是因为守门员的失误导致的,所以将责任归咎于守门员是合理的。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裁判在比赛中犯下乌龙球后,通常不会更改自己做出的判罚,除非有特殊情况,例如根据助理裁判员或第四官员的建议,并且比赛没有重新开始或未终止前。

因此,当裁判犯下乌龙球时,最合理的做法是将进球记在守门员的名下,并在比赛记录中注明乌龙球,以保持比赛的公正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