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手分逆减是一种在比赛中用来区分名次的计分方法。具体操作如下:

定义 :对手分逆减是指从比一轮的对手分从对手分总分中减去,剩下分高的名次列前。如果名次相同,则再减第二轮,依次下去,直到区分名次为止。

操作步骤

从首轮开始,逐轮递减对手分。

在成绩相同时,先将总对手分减去第一轮的对手分后比大小,如相同再减去第二轮的对手分,直到区分或减到最后轮。

应用场景

这种计分方法常用于象棋、围棋等棋类比赛中,用以在积分相同的情况下区分名次。

示例

假设在某一轮比赛中,选手A得了10分,选手B得了9分。在下一轮中,选手A再得1分,选手B得0分。此时,选手A的总对手分为10分,选手B的总对手分为9分。如果下一轮中,选手A得0分,选手B得1分,那么选手A的总对手分变为9分,选手B的总对手分变为10分。根据对手分逆减的规则,选手A的总对手分更高,因此名次列前。

通过这种计分方法,可以更公平地决定比赛中的名次,尤其是在积分相同的情况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