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宏,1976年6月3日出生于上海,是中国前职业足球运动员,曾是中国国家足球队的主力前锋,以其在2002年韩日世界杯预选赛中的出色表现而被称为“民族英雄”。然而,他的足球生涯在2010年因一场假球案而戛然而止。
2010年,中国足球反腐风暴席卷全国,祁宏被卷入其中,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接受调查,并最终被判刑五年六个月。在那次案件中,祁宏被指控在2003年甲A联赛最后一轮上海国际队与天津泰达队的比赛中,与其他球员一起收受贿赂,故意输掉比赛,以帮助天津泰达队保级成功。
2012年6月13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祁宏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同时没收800万元非法所得。在审判长宣读判决结果后,祁宏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会进行上诉。
祁宏的入狱无疑是中国足球发展过程中的一记警钟,警示我们无论在竞技层面取得多么辉煌的成绩,都不能忽视体育道德与法治精神的坚守。2016年9月2日,祁宏刑满出狱,此后他很少在公众面前出现,也未能前往任何俱乐部担任主教练或其他职务,因为足协的禁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