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修维在2017年8月15日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接受了以下处理:
公安交管部门的处理
张修维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公安交管部门控制,并移送属地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司法处理
2017年12月15日,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对张修维作出处罚,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足协的处罚
2017年9月14日,中国足协暂停张修维参加中国足协举办的正式足球活动。
2018年1月30日,中国足协因张修维年龄造假,对其禁赛9个月,禁赛期至2018年6月18日止。
俱乐部的处罚
天津权健俱乐部对张修维作出停薪6个月的处罚,并责令其认真反思、自省、悔改,同时向社会公众道歉。
综上所述,张修维在醉酒驾驶机动车事件后,面临了公安、司法、足协和俱乐部的多重处罚,并且被要求深刻反思和公开道歉。这些处罚旨在严肃纪律,警示其他职业球员,并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