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数和合数是数学中的基本概念,具体定义如下:

质数:一个大于1的自然数,除了1和它自己以外没有其他因数。例如:2, 3, 5, 7, 11等。

合数:一个大于1的自然数,除了1和它自己以外还有其他因数。例如:4, 6, 8, 9, 10等。

需要注意的是,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因为它只有一个因数,即它自己。而0也不能算作质数或合数,因为它没有正因数。

质数在数论中非常重要,因为它们是整数的基本构建块,并且在密码学等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合数则是由质数通过乘法组合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