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亮被开除的原因主要是因为违反了队规和体育总局的相关规定。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点:

过度参与商业活动:

田亮在成名后参与了大量的商业代言和广告拍摄,这导致他花费在训练上的时间减少,严重违反了国家队的规定和要求。

未上报收入:

田亮的经纪人私下给他接了很多广告代言,而这些代言需要国家体育局批准。田亮并没有向国家体育总局汇报这些代言活动,违反了相关规定。

未遵守分配规定:

根据规定,国家队运动员参加商业活动取得的收益需要按照一定比例分配给体育总局、游泳中心和大赛运动员奖励。田亮没有按规定上缴这些收入。

态度问题:

面对国家游泳中心的处罚和通牒,田亮拒不认错,并在微博上发帖投诉,进一步加剧了与国家队的矛盾。

由于上述行为,田亮最终被国家跳水队退回陕西省跳水队,并失去了参加北京奥运会的机会。这一事件也体现了当时国家对运动员商业行为管理的严格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