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余数的除法中,如果一个数除以另一个数余数是4,那么可以表示为:

```

被除数 = 除数 × 商 + 4

```

其中,除数必须大于余数,否则不成立。例如,如果除数是5,那么被除数可以是5的倍数加上4,如9(因为9 = 5×1 + 4),19(因为19 = 5×3 + 4),以此类推。

如果您需要具体的例子或进一步的解释,请告诉我,我会尽力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