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丹商标之所以存在两种,是因为它们分别属于两个不同的公司:
中国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这是中国的体育用品品牌,其商标主要在中国市场使用,并且与迈克尔·乔丹本人没有直接关系。这个品牌在中国注册并经营,使用乔丹这一名称来销售体育用品。
耐克品牌旗下的Air Jordan系列:
这是迈克尔·乔丹本人创立的品牌,商标为Air Jordan,属于耐克公司旗下。Air Jordan系列专为乔丹设计,具有极高的品牌价值和市场认可度。
总结:
乔丹商标之所以有两种,是因为它们分别代表两个不同的公司和品牌。中国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使用的是与迈克尔·乔丹本人无直接关联的商标,而耐克旗下的Air Jordan系列则是以迈克尔·乔丹本人命名的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