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球比赛中,以下情况会导致失分:
在球第二次着地前未能还击过网。
还击的球触及对方场区界线以外的地面、固定物或其他物件。
还击空中球失败。
故意用球拍触球超过一次。
运动员的身体、球拍(不论是否握在手中)或穿戴的其他物件触及球网、网柱、单打支柱、绳或银丝绳、中心带、网边白布或对方场区以内的地面。
在比赛进行中,运动员故意改变其球拍形状。
发球时,球拍从发球员手中飞出,在球触地面前触网。
发球时,球拍从发球员手中飞出,在球接触发球区以外地面后触网。
运动员在"活球"期间跳过球网到对方场地。
站在发球区外的运动员,在对方发来的球落地前被击中。
运动员站在场区外还击界外的空中球或用手接住球(除非他还击空中球为有效还击,比赛继续进行)。
接球者未在球第二次着地前还击过网,还击的未落到对方场区内或触及场地的固定物。
抛拍击球。
比赛进行中,选手在拿球时故意用球拍拖带或按住球。
进行中的球在第二次落地前,未能将球还击过网。
还击进行中之球碰触对方场区线外之地面,或其他物件。
还击进行中之球未落地前碰触固定设备物。
接球员在发出之球落地前击球。
将尚未过网之球在空中截击。
进行中之球碰触球员或任何他所穿带的物品,唯球拍除外。
这些规则确保了比赛的公平性和运动员的竞技行为。了解这些规则有助于更好地欣赏和理解网球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