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运会对于参赛资格、观赛行为、携带物品等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和要求。以下是一些主要的限制:
参赛资格限制
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且经县级以上医疗部门证明身体健康。
遵守国家体育总局的相关规定,自愿签署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承诺书。
不参加国家指派的出访任务或备战奥运会训练的运动员,国家体育总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取消其参加全运会的资格。
观赛行为限制
禁止携带违禁物品进入赛会场所,如枪支、子弹、爆炸物、仿真枪、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
限制携带易碎品与各类容器、含酒精饮料、易投掷食品等。
禁止携带带有政治、种族、宗教、商业或性别歧视内容的横幅标语、书籍和其他用于宣传的物品。
除婴儿车和轮椅之外的任何辅助代步工具,如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自行车等。
禁止携带动物(导盲犬等服务类动物除外)。
禁止携带乐器、各类易造成人身伤害的棍棒及尖锐物品、体育器材等。
禁止携带超过观众坐席宽度的物品盒、箱包、手提袋等。
禁止携带展开尺寸大于1米×2米的旗帜。
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不合格不能参加全运会,测试项目包括3000米跑、30米冲刺跑、垂直纵跳、引体向上、躯干核心力量等。
交通限制
由西向东右转去往八里台桥匝道、凌宾路由东向西下桥匝道等路段禁止一切机动车通行、停放(持有第十三届全运会开幕式专场车证和界内机动车临时通行证车辆除外)。
水上公园东路、宾水西道等路段将设置临时专用占路停车场,禁止一切社会车辆停放(持有第十三届全运会开幕式专场车证车辆除外)。
这些限制旨在确保全运会的顺利进行,保障参赛者和观众的安全,以及维护比赛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建议参赛者和观众提前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以免影响参赛和观赛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