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体育,也称为“群众体育”或“大众体育”,是与学校体育和竞技体育相对应的概念。它是指在社会各阶层和各年龄段的人群中,通过自愿参与和自主组织的形式,以锻炼身体、提高身体素质、增进身心健康、增强社会交往为目的的体育活动。

社会体育的主要特征包括:

自愿性:

社会体育以业余自愿为原则,国家鼓励参加但无强制性。

广泛性:

参与社会体育的人群包括企、事业单位职工、城镇居民、农民等各个社会阶层和各年龄段的人群。

多样性:

社会体育的内容和形式丰富多样,包括锻炼小组、运动队、辅导站、体育之家、体育活动中心、体育俱乐部、棋社以及个人自由体育锻炼等。

灵活性:

社会体育的组织形式灵活,既有行政部门组织的,也有社会团体组织的,还有群众自发开展的,不受规则、场地、设备、器材的限制。

公共产品性质:

社会体育所需的场地设施、指导人员的培训考核等需要政府承担,作为社会的公共产品。

社会体育的主要目的包括:

健身:

通过锻炼增强体质,提高身体素质。

健心:

通过体育活动促进心理健康,减轻压力和焦虑。

健美:

通过锻炼改善体型,塑造健美身材。

娱乐:

通过体育活动获得乐趣和休闲。

医疗:

通过锻炼预防和治疗疾病,促进健康。

社交:

通过体育活动增进人际交往,增强社会凝聚力。

社会体育在中国的开展遵循因人、因时、因地制宜和业余、自愿、小型、多样、文明等原则,是发挥体育的社会功能,提高民族素质和完成体育任务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