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带枪上飞机的人员包括:
公安机关警卫人员
执行国家列名警卫对象和来访的正部级以上重要外宾的警卫任务时,可以佩带枪支和子弹乘坐民航班机,需持有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的持枪证明信和本人的《持枪证》。
为执行警卫任务单独往返乘坐民航班机时,所携带枪支和子弹亦按上述办法办理,但其他物品应当经过安全检查。
军队飞行员
无论是空军航空兵还是海军航空兵的飞行员,在执行任务时也会配枪,主要是为了防止飞机出现意外,飞行员在跳伞或迫降后需要武器防身。
特定政府工作人员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因工作必需佩带枪支的人员。
边防地区、海防地区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认为有佩带枪支必要的其他偏僻地区的党政负责干部。
省级以上党政机关的机要交通员,边疆地区县、市党政机关和邮电部门有佩带枪支必要的机要通信人员。
海关因工作必需佩带枪支的人员。
军工工厂的警卫押运人员。
其他特定人员
持有工作证、持枪证、持枪证明信,并经过机场公安机关审批和航空公司同意的人员。
建议
严格遵守规定:携带枪支上飞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枪支和子弹分离,并通过机场和航空公司的严格检查。
提前申请:如需携带枪支,应提前向相关部门申请,并确保携带的枪支和子弹符合安全规定。
了解法律:不同国家和地区对携带枪支上飞机的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出行前应详细了解并遵守当地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