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比赛奖金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一般情况下,比赛奖金被视为偶然所得,适用税率为20%。但是,也有一些免税的特殊情况。

免税情况

由省级以上政府及国际组织等颁发的奖金属于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项目。

需要纳税的情况

省级以下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颁发的奖金需要按照“偶然所得”以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由奖金支付单位代为扣缴。

个人参加国外比赛取得的奖金,如果不符合免税政策的,通常情况下,国外比赛当地会收取一定比例的税款,若比赛当期缴纳的税款超过奖金的20%的,则回国后无需再交税;若比赛当地缴纳的税款低于奖金的20%,回国之后需要补足差额。

其他注意事项

个人参加任职受雇单位组织的比赛取得的奖金,不按照偶然所得处理,并入员工“工资薪金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税,次年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如果比赛奖金部分用于公益性捐赠,则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

综上所述, 比赛奖金超过1万元的部分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对于省级以上政府及国际组织等颁发的奖金,以及个人参加国外比赛符合免税政策的奖金,则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