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首金的奖金金额因年份、国家和个人情况而异。以下是一些具体情况的概述:

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

许海峰获得首金,国家奖励9000元,工资连涨四级。

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

庄泳获得首金,奖金高达8万元。

2000年悉尼奥运会

陶璐娜获得首金,国家奖励15万元,并获得企业奖励和住房。

2008年北京奥运会

陈燮霞获得首金,总奖励约400万元(包括国家、省市、企业等)。

2012年伦敦奥运会

易思玲获得首金,国家奖励50万元,加上地方和企业奖励,总奖励超过1000万元。

2021年东京奥运会

黄雨婷和盛李豪获得首金,总奖金约为360万至400万元(包括总局和地方体育局的奖励、郭晶晶夫家基金的奖励以及地方企业的奖励)。

综合来看,奥运首金的奖金金额在不同年份和不同国家之间存在较大差异。总体来说,随着时间推移,奖金金额有显著增长,尤其是在中国等重视体育发展的国家。对于运动员来说,除了国家奖励外,还有地方、企业等多方面的奖励,这些奖励形式多样,包括现金、房产、汽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