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足球比赛中,对于危险动作的判罚主要依据以下几个方面:

危险动作的定义

危险动作是指那些可能给对手造成身体伤害的动作。例如,蹬踏、抬脚过高、猛烈并带有危险性地冲撞对方球员等。

具体判罚情况

直接任意球:当球员做出危险动作,如踢或企图踢对方球员、绊摔或企图绊摔对方球员、跳向对方球员(目的不在于球的情况)、猛烈并带有危险性地冲撞对方球员、从背后冲撞对方球员、打或企图打对方球员、拉扯对方球员等,裁判应判罚直接任意球。

间接任意球:对于危险动作(如抬脚过高等),如果球不在该球员的控制范围内,裁判也会判罚间接任意球。

点球:在对方球门区内,守方球员若违反上述直接任意球的十种犯规之一,裁判会判罚点球。

裁判的判罚尺度

裁判在判罚危险动作时,会综合考虑动作的危险性、球员的意图以及动作对对方球员造成的实际影响。例如,如果球员草率地、鲁莽地或使用过分的力量违反上述犯规中的任何一种,裁判将判给对方直接任意球。

其他相关规则

手触球(除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外)也会被判罚直接任意球。

阻挡对方守门员从其手中发球也会被判罚间接任意球。

综上所述,足球比赛中对于危险动作的判罚主要依据动作的危险性、球员的意图以及对对方球员造成的实际影响。具体判罚情况包括直接任意球、间接任意球和点球。裁判在判罚时会综合考虑这些因素,确保比赛的安全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