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reem Abdul-Jabbar(通常被称为“大帝”)在1969年NBA选秀中被密尔沃基雄鹿队选为状元,主要基于以下几个原因:

出色的篮球天赋:

奥登在高中和大学时期就展现出了卓越的篮球天赋,是那个时代美国最顶尖的高中生球员之一,也是UCLA大学历史上最出色的球员之一。

强大的身体素质:

他身高7英尺2英寸(约2.18米),臂展超过7英尺5英寸(约2.26米),具备出色的身体素质和篮球天赋,成为NBA球队争相追逐的对象。

优秀的表现:

在大学期间,奥登带领UCLA赢得了三次NCAA全国冠军,并多次获得最有价值球员(MVP)等荣誉。

符合球队需求:

当时的密尔沃基雄鹿队正需要一名出色的中锋球员,而奥登正好符合他们的需求,因此他成为了当年的状元。

其他因素:

奥登的篮球技巧、统治力、防守能力以及他在比赛中的冷静头脑和沉着态度,都让他在众多NBA球队中脱颖而出。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奥登在选秀时备受瞩目,但他的职业生涯并非一帆风顺,受到伤病和其他因素的影响,他在NBA的生涯并不算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