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蒂芬·李被禁赛的原因主要涉及以下几点:

赌球行为:

史蒂芬·李涉嫌多场严重的赌球事件,涉及的赌资超过百万英镑。

操纵比赛:

他被指控操纵比赛结果,这影响了比赛的公正性和结果。

违反反兴奋剂规定:

在2002年的一场比赛中,史蒂芬·李使用了违禁药物甲基苯丙胺(冰毒),违反了国际台球运动联合会(ITTF)的规定。

法律后果:

由于上述行为,史蒂芬·李被世界台联(WPBSA)处以禁赛12年的处罚,并需缴纳巨额罚金。

这些行为严重违反了体育竞赛的公正性和运动员的健康,损害了斯诺克运动的形象,因此他受到了严厉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