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科举制度中,殿试录取的三甲进士分别为状元、榜眼和探花,这三名进士合称为“三鼎甲”。除了状元、榜眼和探花之外,还有以下名次和称号:
传胪:
在清朝科举中,传胪是进士中的第四名,起初第五名也称为传胪,但后来仅限于二甲头名。
二甲:
二甲进士赐进士出身,人数较多,具体名额和称号没有详细记录。
三甲:
三甲进士赐同进士出身,人数最多,具体名额和称号没有详细记录。
庶吉士、主事、中书、行人、评事、博士、推官、知州、知县:
这些是进士中除了一甲三名的其他名次,根据殿试和朝考的名次分别授予不同的官职。
总结起来,除了状元、榜眼和探花,科举制度中还有传胪、二甲和三甲等名次,以及不同的官职分配给不同名次的进士。